服务咨询电话
13287568888
  • 山东中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
  • 联系人:曾经理
  • 手机:13287568888
  • 手机:15963160316
  • 电话:0635-8566777
  • 邮箱:421618662@qq.com
  • Q Q:421618662
  • 地址:山东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  • 栏目导航

    COLUMN NAVIGATION

    首页 > 行业动态行业动态 /

    按照标准,景观河道护栏的标准高度规定如下
    时间:2021/6/11 9:56:37 浏览次数:

    按照标准,景观河道护栏的标准高度规定如下

      


    按照标准,景观河道护栏的标准高度规定如下:

      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细则》规定,桥梁栏杆高度应在1.1米至1.2米之间。

      《城市桥梁设计准则>中规定,取1.0~1.2m

      《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》JTG D60-2004 第13页第3.5.7条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.1m

      在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里面也有提到栏杆必须大于1.1m。

      交通部2006年颁布的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》中明确提出:公路旁的护栏高度一般在70cm~100cm。对于高架桥护栏,在实际设计建设中,车速越快的道路,护栏高度会相应增高,匝道、高架旁的护栏高度最低不低于81cm。时速60公里的高架段,应达90cm。最高,一般不超过110cm。而一般建筑上也要求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.1~1.2米。具体的则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具体的高度。



    关闭
    15760366589


    028-83101028


    工作日:8:00-18:00
    节假日正常上班

    扫一扫加微信